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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工伤死亡 工厂应否支付超生女生活费
摘    要:不久前,陶瓷厂的中年男子谢某在厂内做工时,不慎脚底踩滑,摔倒在正运转的机器内,被当场碾死。谢某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孩子,男孩12岁,女儿9岁,其中女儿为超生,至今没有上户口。在工伤理赔时,陶瓷厂只同意赔偿死者安置费、老人赡养费、配偶及儿子的生活费等,而拒绝赔偿超生女儿的生活费用。请问,陶瓷厂的做法对吗?

关 键 词:工伤保险  中国  民事权利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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