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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感化执行难——记磁县人民法院胡兵赔偿执行案
作者姓名:平红波  刘爱霞
作者单位:磁县人民法院
摘    要:由河北省政法委督办的磁县法院胡兵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数月努力,近日终于圆满结案。胡兵拿到了赔偿款97570元,与对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表示不再上访。2004年10月14日,磁县法院派专车将申请执行人胡兵送到邯郸火车站,坐上了返回他四川老家的列车。胡兵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泪水夺眶而出。

关 键 词:磁县  人民法院  胡兵  人身损害赔偿  执行程序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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