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关于我国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之属性和功能的认识 |
| |
引用本文: | 曾宪义,张文显. 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关于我国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之属性和功能的认识[J]. 法学家, 2003, 0(6): 1-7 |
| |
作者姓名: | 曾宪义 张文显 |
| |
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吉林大学 |
| |
摘 要: | 关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①的属性,法学教育界已经有多年的讨论,讨论中,有的把法学教育定位为职业教育,有人把法学教育定位为通识教育(通才教育).实行法官、律师、检察官统一司法考试之后,因为涉及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以及司法考试的内容和方法设定等,这个问题又引发新的讨论.
|
Legal Education for the Undergraduates Attributes to Quality Educa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