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实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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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成光海.当前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实属必要[J].现代法学,1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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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光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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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近年来,我国立法机关相继颁布的《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个决定”)对《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对此,有些人存在某些不同认识,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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