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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士绅的担当
引用本文:
吴钩.佛山士绅的担当[J].廉政瞭望,2014(20):51-51.
作者姓名:
吴钩
摘 要:
乾隆四十九年,广东佛山镇的士绅商民愤怒了,选出代表到南海县衙门检控,抗议化工商人在佛山修建硝厂。硝厂的主人为李润汉、冯焕。当时他们并未经过官府审批,也没有环保测评的程序,暗中买通了当地官吏后,就在栅下河办起了硝厂。硝厂炼出硝后会产生大量废弃物,势必造成水道阻塞。
关 键 词:
佛山
士绅
南海县
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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