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当法官须过三道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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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钩.宋代当法官须过三道关[J].廉政瞭望,2014(21):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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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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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社会学者韦伯,有一个论断:“传统中国的官吏是非专业性的,是士大夫出任的官吏.是受过古典人文教育的文人;他们接受俸禄,但没有任何行政与法律的知识,只能舞文弄墨.诠释经典;他们不亲自治事,行政工作掌握在幕僚之手。”我将韦伯的这句话发到微博上,询问网友是否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多数网友都认为韦伯说得很精辟。一直以来,我们确实受到韦侗式历史叙述的误导,以为中国卉代社会并没有专业化的法官,或者说,以为古代法官都缺乏法律专业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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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 宋代 古典人文教育 社会学者 传统中国 行政工作 法律专业 非专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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