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法和市民社会对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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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长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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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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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格尔认为“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的。但是,如果它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可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市民法注重市民社会中每一个人欲求的合法合理性,市民法认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每一个人都拥有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实现最大利益的自由。所以“民法为实现私法正义目标,自应赋予每一主体以平等地位、独立人格以及自由”。因此,我们认为民法的价值取向是与市民社会的精神本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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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市民社会 法治建设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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