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领导的职位责任与社会责任 |
| |
引用本文: | 彭忠益,谢伟峰,张云峰. 论行政领导的职位责任与社会责任[J]. 行政与法, 2003, 0(7): 14-16 |
| |
作者姓名: | 彭忠益 谢伟峰 张云峰 |
| |
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
| |
摘 要: | 行政领导的职位责任可细分为三个层面: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工作责任,但作为个体的行政领导担负的职位责任并非是作为群体的政府所担负的义务责任的简单个体化。任何一个行政领导其行政角色都会被打上深刻的社会烙印,其行政活动也都直接同社会的其他过程紧密结合,因此行政领导所拥有的双重角色定位与其社会责任同样不容忽视。本文阐述了行政领导的职位责任、社会责任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探讨了二者之间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环节。
|
关 键 词: | 行政领导 职位责任 社会责任 行政精神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07-0014-03 |
修稿时间: | 2002-12-15 |
On administration leader'''' position duty and society duty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