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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新《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进步与不足——兼评新《公司法》股东诉权制度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新《公司法》第22条是在对原《公司法》第111条的调整修订,此次修订是对我国原本单薄的股东诉权制度的大力完善,也是对学术界呼吁构建完整的股东诉权制度的响应。但其在作出巨大进步的同时,本身仍有值得商榷之处。本文着限于这一条文的剖析,并对股东诉权制度的完善提出意见。

关 键 词:股东诉权制度  直接诉讼  代表诉讼  股东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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