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意外事件、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伤害(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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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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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检察院,46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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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男,25岁,农民)在砍伐屋后杨树时,因杨树归属权问题与被害人吕某(男,67岁,农民)发生争执。为了不让王砍树,吕说道“要砍可以,除非先砍死我”,并用身体护住树。王遂冲过去抓住吕的衣领和胳膊将吕甩出3米之外,并继续砍树。吕爬起来又扑到树上,又被王甩倒。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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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外事件 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 过失 被告人 被害人 归属权 杨树 农民 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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