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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和改革
作者姓名:刘晓春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鉴于目前检委会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加以改进:一是依据《检察院组织法》和参照《高检检委会议事规则》规范检委会的工作;二是依据高检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检委会工作的通知》中的改革思路,细化、探索改革措施,完善检委会工作制度,加快检察改革的步伐,充分发挥检委会业务权威机构的作用。 (一)加强、规范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议事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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