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开放视域下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的正当性及其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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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子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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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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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大数据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变革研究”(18AFX007);;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个人信息公法保护机制研究”(KYCX21_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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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首席数据官是因应大数据时代数据管理需求的产物。政府数据开放视域下,政府首席数据官与数字时代的价值理念相匹配,与我国政策法规的整体导向相吻合,可以消解政府数据开放在数据生成、开放过程以及退出阶段面临的多维难题。因此,应加快建构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首先,应通过确立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知识导向型人才选任模式和建立政府首席数据官人才库的方式完善政府首席数据官人才保障机制;其次,应通过明确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建立政府首席数据官权责清单制度;最后,应以效果为导向确立政府首席数据官评价考核机制,并确立“内部考核+外部评估”的多元化评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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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数据开放 政府首席数据官 人才保障 权责清单 评价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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