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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广州的增长极作用 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
作者姓名:杨黛
作者单位:广东教育学院 讲师、经济学硕士
摘    要:<正>一 增长极理论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的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①“增长极即经济活动的城市中心,它自身给增长的制约达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致增长能够扩散到该增长极所在的区域中,并最终扩散到所在国家欠发达的整个区域中。”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也证明,经济增长总是由某一点(增长极)开始,通过此点某些产业(增长极理论称为“推进型产业”)的集聚和扩散效应,向周边地区呈梯度进行。随着时间推移,增长极与周围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日益缩短,经济区逐渐步入经济社会整体发达的成熟型经济区,这是区域经济发展规律。这一规律客观上要求人们在开发或建设经济区过程中,慎重选择增长极并充分发挥其对整个经济区的聚散作用,否则将至少出现两种不良后果:一是经济区域中现有经济中心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导致资源浪费;二是区域内各地经济分散发展,群龙无首,结构趋同,竞争有余联合不足,难以形成区域整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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