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和、公正、文明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三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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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端胜.以平和、公正、文明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三点思考[J].人民检察,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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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端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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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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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党的重大历史任务,这对检察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发挥维护公平正义、稳定有序和保障人权的司法功能。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关键在于树立平和、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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