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深植于欧洲政治法律传统并经多次更新内涵的团结原则促成了欧洲向民族国家时代的转型和共同体重构,社会民主主义者和基督教民主主义者共同将此概念发展为民族国家的基本价值。《罗马条约》以来,团结原则被纳入欧盟法,既包括总则原则性规定,也包括各领域中的具体条款。欧洲法院将团结原则在不同领域中的规范分别解释为消极或积极的法律义务,并提出了司法审查的尺度。以欧盟为共同体范围的团结和以成员国为共同体范围的团结成为法律争议背后的两大竞争性立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德国医疗物资出口限制令和欧盟纾困措施争议,事实上也隐含着二者的博弈。经由欧洲法院的司法裁判,欧洲共同体的团结逐渐超越成员国的团结,推动着欧洲国家的融合与国民身份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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