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干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第四讲颈部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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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文涛 范利华 程亦斌 朱广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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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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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颈部损伤的检验1.1颈部分区根据解剖结构,颈部可分为两个大三角区域,即颈前三角和颈后三角。颈前三角为胸锁乳突肌内缘,下颌骨下缘与前正中线之间的区域。颈后三角为胸锁乳突肌的后缘、锁骨上缘与斜方肌前缘之间的区域。1.2颈部损伤的检验1.2.1体位及显露检查宜取舒适坐位,侧光,以利望诊。请受检者放松颈部肌肉并解开衣领下方显露锁骨及胸骨切迹,检查者手法应轻柔。1.2.2外形及运动注意有无斜颈,颈部皮肤有无局限或广泛性病变,如瘢痕(尤其是颈前三角区瘢痕大小性状)创口、瘀斑、血肿等。同时注意检查颈部有无肿块,并描述肿块位置、大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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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颈部损伤 人体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胸锁乳突肌 适用 条文 三角区域 颈后三角 下颌骨下缘 解剖结构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6)04-S004-02 |
修稿时间: | 2006-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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