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于2006年6月15日正式出台,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引导和支持我市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积极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保险的重要作用日趋显现。重庆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改革发展,保险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