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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行政复函的可诉性与不可诉性
作者姓名:
刘德敏
作者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
摘 要:
函.是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略)的一种办公行文方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其功能主要是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问题、
关 键 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不可诉性
复函
行文方式
法律法规
主管部门
询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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