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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视野下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探析
作者姓名:刘寅超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犯罪化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机制研究”(21AFX010);
摘    要:关于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学界有“买入说”“契约说”“进入交易说”“毒品交付说”等观点,其中“毒品交付说”居于主流;司法实践主要采用“进入交易说”以模糊区分本罪的既未遂形态,二者间形成僵局。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催化,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模式发生了结构性改变,网络贩毒成为新型模式。“进入交易说”在适用中逐渐异化,显露出“双重扩张”的弊病。以购毒者对毒品的高度支配可能性作为交付的内涵,“毒品交付说”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正当性与可行性,也兼具实践理性。控制下交付的贩毒,原则上不应肯定购毒者对毒品具有高度支配可能性;网络贩毒新模式下,通常只有当毒品进入投递环节才应肯定购毒者对毒品具有高度支配可能性。

关 键 词:贩卖毒品罪  网络贩毒  进入交易说  毒品交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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