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对全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财政厅、编办制定的《关于对全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人事  乡镇  卫生  验收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