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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思考
引用本文:周院生.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思考[J].中国司法,2004(9):48-50.
作者姓名:周院生
作者单位: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北京,100020
摘    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是完成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我们认为,必须从分析法律服务的特有属性和矛盾入手,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研究探索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路径。一、关于法律服务的双重属性及其相互矛盾法律服务具有“服务业”和“法律职业”的双重属性。(一)法律服务具有服务业的属性。根据世贸组织《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法律服务属于商业服务中的专业服务,法律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一样,具有服务业的三个属性:一是有…

关 键 词:法律服务  市场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重要措施  服务要求  依法治国  十六大

Reflections on Further Standardizing the Orders of the Legal Service Marke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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