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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受伤,迟到能否认定工伤?
作者姓名:《烟台晚报》编辑部
摘    要:案情简介:小陈是福山区一家服装企业的员工,10月中旬在骑自行车上班的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车主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陈承担次要责任.小陈要求单位为她申请工伤认定,却遭到单位拒绝,理由是小陈当天上班迟到半个多小时,事发不是在上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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