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讲点辩证法——宽严相济 刚柔并举
作者姓名:韩干荣
摘    要: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要涉及到“宽”和“严”的问题。“宽”主要是把对象视为积极的主体,注重启发和疏导,强调内因,强调自觉;“严”则主要是把对象视为消极的主体,注重外部控制,突出惩戒。“宽”和“严”是一对矛盾。有人主张“严”,认为思想教育理应从严,防微杜渐,否则各种错误思想可能滋生泛滥,搞乱人心,不可收拾,有人主张“宽”,认为应该坚持疏导的方针,也担心“严”了反而会激化矛盾。由于认识的片面性,往往导致一些单位或同志工作方式的片面性,或者一味求“严”,突出制度和纪律的惩戒作用,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