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扰乱法庭秩序罪审判程序的思考 |
| |
作者姓名: | 柯元平 |
| |
作者单位: |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教师,530001 |
| |
摘 要: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除外)是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审判作出了不同于《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使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审判程序无法可依。本文对其存在的违法之处作了分析,并对不妥之处提出修改意见,以期使法律得到统一。
|
关 键 词: | 扰乱法庭秩序罪 审判程序 违法 建议 |
文章编号: | 1009-4245(2003)03-0039-02 |
修稿时间: | 2003-05-20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