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员工工作21年被解聘申请仲裁索12万元遭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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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川新.学校员工工作21年被解聘申请仲裁索12万元遭驳回[J].党建文汇,2014(9):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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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川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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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陈梅1993年起便在四川省邛崃市某学校工作。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清退自聘临时人员的要求.陈梅与学校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据了解,2010年至2014年1月,陈梅与学校以一年为周期.分别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12月,陈梅与学校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约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14年1月31日终止.学校向其支付了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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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校工作 员工工作 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 解聘 2008年 2010年 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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