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行为理性化及其制度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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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竹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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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系 副教授 邮编 5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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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性化的司法活动是由社会成员的诉讼行为与法官的司法行为合理整合构造而成的,而法官的司法行为占据着主导性的地位,其理性化程度如何,直接制约着司法的理性化程度。因此,谋求司法的整体性合理性化,关键在于法官行为的理性化。 一、司法行为理性化的内涵 法学家已经指出: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理性增长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地合理性化的过程”。①司法理性化毫无疑问是法制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和应有内涵,甚至是关键性的环节。一个迈向法治的国度,如果不从司法着手提高其法制的理性化程度,那终将以美好的希望开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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