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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商业贿赂的商事制裁
引用本文:孙长坪.论对商业贿赂的商事制裁[J].理论导刊,2008(5):86-88.
作者姓名:孙长坪
作者单位: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社科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长沙,410205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立项资助课题
摘    要:商业贿赂行为可能触犯了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民事法律,但其首先触犯的是商事法律,破坏的是正常的商事秩序,因此,其首先要承担的应是商事责任,应受到商事法律制裁.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是商人群体私权利,对商业贿赂的惩治不能完全以民事责任取代商事责任,以民事制裁替代商事制裁.法律在对商业贿赂行为予以刑事、行政和民事制裁的同时,还应当建立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商事制裁的制度.

关 键 词:商业贿赂  群体私权利  商事制裁
文章编号:1002-7408(2008)05-00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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