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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期左翼法学的遗产新型法条主义如何可能
作者姓名:刘星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编号09ZFG82006
摘    要:中国早期左翼法学的思想逻辑,基于法学职业的内生性,可通过一种人们熟悉的理论路径,即语言及思想的确定性基于历史约定而成,特别是"大多数人"的历史约定,与"弹性"的法条主义相互融贯,形成更易为人接受、且对法律职业及整体社会法律事业更有益的新型法条主义。

关 键 词:左翼法学  法条主义  约定  思想合作  法学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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