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陈兴元,金林浩.对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J].中国司法,2003(11):54-54. |
| |
作者姓名: | 陈兴元 金林浩 |
| |
作者单位: | 常熟市司法局 局长 |
| |
摘 要: |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建设的进程和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江苏省常熟市司法局于1999年4月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由律师为正、副市长担任法律顾问,从而适时地将律师的业务纳入到市政府领导的决策机制中。几年来,
|
关 键 词: |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法制建设 决策机制 业务能力 继续教育制度 律师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