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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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惠勇.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性质[J].法制与社会,2014(22):238-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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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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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建发物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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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规章制度有利于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也能帮助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处理劳动纠纷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较为简单,更未对其性质加以明确,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目前主要有合同说、法规范说,笔者认为这两种学说均不能完全契合劳动规章的性质,本文比较支持格式合同说,在认定劳动规章制度为格式合同下,在相关规范的冲突解决上应坚持劳动合同优先于劳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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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规章 合同说 法规范说 格式合同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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