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民事独任制的扩张
作者姓名:孟庚秋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独任制因其易造成一人独断、权力滥用以及违背民主原则和审判原则等受到质疑,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民事独任制从案件数量、比例、类型和标的额等各方面不断扩张,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许多国家,也同样做出了扩大独任制范围的选择。司法实践中,民事独任制能够缩短办案周期、节约诉讼成本和提高诉讼效率,易于落实错案责任追究,且在案件质量上也不比合议制差。因此,我国应通过修改法律来确立独任制为基本民事审判组织制度,明确独任制适用于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类型,并把独任制适用范围扩张至二审民事案件。在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的同时,应通过推行独任法官选任制度和建立健全独任法官培训机制来提高独任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和落实错案追究机制,最大限度的发挥独任制优势,防止裁判独断和司法腐败,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关 键 词:独任制  扩张  法官选任  错案追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