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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未签合同,当防五个误区
引用本文:杨学友.主张未签合同,当防五个误区[J].就业与保障,2014(Z1):30-31.
作者姓名:杨学友
摘    要:正《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一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然而,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之罚则并非如上述法条规定的那样简单。下面案例警示劳动者在主张此项权益时,要注意防止下列五个误区。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  法条规定  合同无效  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  罚则  劳动监察部门  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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