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正确适用《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
作者姓名: | 徐肃裕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为打击故意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以及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举了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几种具体情形。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该《解释》的理解存在分歧导致法律适用出现偏差。本文以案例解读切入,以期阐明如何正确适用该《解释》。
|
关 键 词: |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网间通信 《解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