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项制度” 实现阳光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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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毕开恒,刘立英.坚持“三项制度” 实现阳光采购[J].中国监察,2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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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开恒 刘立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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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毕开恒),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刘立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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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河北省化工龙头企业,是全国520家重点国有企业之一。主要产品有纯碱、烧碱、粘胶短纤、PVC树脂等,是国内集化工纺织为一体、实力雄厚、运作规范、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2003年集团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5亿元,利税1.3亿元,其中纯碱产量、质量、产销率、市场占有率和创汇等5项主要指标连续多年居全国同行业之首。新加坡商界有句名言:“我思考,所以我赚钱。”几年前,我们算了一笔账,集团公司一年产品成本约为7.5个亿,物资采购总值就高达5.3个亿,占产品成本的70.7%,如果采购价格发生1%的上差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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