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地方人大报刊文摘
摘    要:地方性法规操作性不强的原因原因之一:调整范围不适当,内容"大而全"。有些法规的内容贪大求全,调整规范的范围面面俱到,哪一方面也不具体,不确切。这同目前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技术不够成熟有关,也同法规起草者的心态有关。现在大多数法规的起草者,同时是法规实施的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往往希望管理越多越好,结果把本不该管的事也管了起来,只能是既管不了,也管不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