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的贫困和规范范式的运用——以商品房交易欺诈的法律规制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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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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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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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京大学文科规划项目“民事诉讼法律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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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商品房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规制,采用瑕疵担保责任下的补偿性制度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这种制度选择的前提是厘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的"商品"是否包括商品房。仅以解释学为基础的分析思路不足以承担论证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之重任,只有借助价值法学、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的规范进路,司法实践中所采用的适度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才能具有规范意义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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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释学 商品房 交易欺诈 规范范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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