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富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于1996年11月,建队伊始,大队领导班子就把抓队伍建设放在首位,要求做到高起点,新形象.他们先后制订完善了14项规章制度,并聘请了新闻媒体、人大、有关企业和居委会代表为廉政执法监督员,从而把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督结合了起来.两年多来,他们办案200余起,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和申诉案件,破案率达89.89%,追回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2000余万元,追赃率达65.45%,收到锦旗20余面.他们以出色的成绩在1997、1998 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优秀经侦大队,199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大队长包荣祥被杭州市局评为优秀侦察员,另外,有7人次以上受到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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