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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的法律武器
引用本文:李业成.西门庆的法律武器[J].法制博览,2010(18):72-72.
作者姓名:李业成
摘    要:韩非子说“刑法之所以诛,常于卑贱”。是说法律往往只用来防范和处罚底层人。底层老百姓拿不起法律武器,上流阶层的人倒利用这一“武器”。《金瓶梅》时代的西门庆就是最好的例证。

关 键 词:法律武器  西门庆  《金瓶梅》  韩非子  老百姓  刑法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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