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务院关于工資改革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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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几年來,政府根据在發展生產、提高劳动生產率的基礎上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的方針,相当地提高了职工的工資水平;同时,按地区和部門進行过一次或者几次的工資改革,初步地建立了按劳取酬的工資制度。这对于鼓励职工提高業务技術水平,提高劳动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促進國民經济的恢复和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工資的提高在年度之間存在着不平衡现象,1953年以前提高較快,1954年和1955年則由于工業、基本建設、交通运輸等部門的工資标准沒有調整,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獎励、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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