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疆維吾尔自治区各級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級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
摘    要:第一章总則第一条新疆維吾尔自治区各級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五節制定。第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划分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