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黑格尔论现代社会制度 |
| |
作者姓名: | 李红文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 |
| |
摘 要: | 在《法哲学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一书中,黑格尔发展了关于现代社会的解释。在他的理论中,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对立占据着中心地位,而国家的出现则调和了这种对立。市民社会作为一种制度是理解现代社会的关键。这篇论文主要探讨现代社会的动力学,这种动力机制主要运行在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对黑格尔而言,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是构成现代社会的三重架构。与通常的研究不同,我们试图远离环绕在黑格尔哲学思想上的宏大话语和意识形态话语,并着眼于现代社会的结构性制度,以《法哲学原理》的解读为中心,试图为黑格尔的思想提供一种新的结构性解释。
|
关 键 词: | 家庭 市民社会 国家 现代社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