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涉及视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中国残联特制定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总体规划,指导、监督项目在各地的具体实施。目前,该项目已进入了最后一年,本栏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做连续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