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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与法制建设的关系
引用本文:王莉.论和谐社会与法制建设的关系[J].各界,2008(7).
作者姓名:王莉
作者单位:吉林长春市直属机关业余大学;吉林长春;
摘    要: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要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策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管理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和谐社会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首。清楚地表明了法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只有成为一个完善的法治社会,才能构建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所以...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法制建设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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