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无证行医致人死亡案件和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江世虎,裴毅.关于一起无证行医致人死亡案件和思考[J].中国卫生法制,1994,2(1):46-47. |
| |
作者姓名: | 江世虎 裴毅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卫生厅 |
| |
摘 要: | 1992年10月25日,沙市曾发生过一起无证行医致人残死亡的案件,受害人付江平(男1岁)因患腹泻被其母抱致挂有个体行医招牌但属无证行医的郭某处,郭某在未诊断清楚的情况下给受害人注射了一支4万单位庆大霉素,三分之一的复方安基比林针剂,致使受害人因药物过敏在半小时内休克死亡,后经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而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对郭某作出了"没收药品器械,罚款200元,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3000元"的处理决定。
|
关 键 词: | 无证行医 诊断 庆大霉素 复方 注射 腹泻 致人死亡 受害人 案件 江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