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申请履行调解协议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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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寇学军.龚某申请履行调解协议书案[J].工会博览,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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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寇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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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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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回放2007年9月20日龚女士入职紫薇公司任销售经理,与公司口头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2月16日双方因差旅费报销、销售回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并共同到当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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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调解委员会 口头约定 紫薇 劳动合同法 调解书 无固定期限 调解协议 差旅费 双倍工资 仲裁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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