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源分配关系和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是经济法特定的调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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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立业 马卓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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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法学会(马立业),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卓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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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的部门划分,是以法的特定调整对象——特定的社会关系——为标准的.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对象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话题.本文就20年来尤其是近五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依据党的十四大最终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论述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定调整对象——社会资源分配关系和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为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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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 调整对象 社会资源分配关系 国民收入分配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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