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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摘    要: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苏检发研字[1999]第8号《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资金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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