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文化的输入及其对中华法系的冲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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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曙光.西方法律文化的输入及其对中华法系的冲击[J].民主与科学,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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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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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晚清时期,伴随着鸦片和大炮,西方的法律文化也大量涌入,急剧地冲击着中华法系。中华法系指的是传统社会的法律体系,它大体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以儒家学说为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也融合了道、释的某些教义;第二,“出礼入刑”,礼刑结合;第三,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占有重要地位,第四,立法与司法始终集权于中央,司法与行政的合一;第五,法典编篡形式上的民刑不分,诸法合体与法律体系的民刑有分,诸法并用,第六,融合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这个特色鲜明、超然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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