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对城市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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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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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青政办〔2005〕9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拟定的《关于对城市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对城市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意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二○○五年六月)为全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制度,现对我省城市低保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实行“两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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