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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朱波. 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必要性[J]. 新东方, 2002, 0(1): 57-59
作者姓名:朱波
作者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海口,571101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制度。近年来,由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出现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影响,宗教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比较严峻。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关 键 词:宗教事务  宗教工作  宗教信仰自由  依法管理  新中国  邪教组织  根本  境外  实行  制度

On the Necessity of Administrating Religious Affai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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