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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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波. 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必要性[J]. 新东方, 2002, 0(1): 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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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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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海口,57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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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制度。近年来,由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出现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影响,宗教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比较严峻。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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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宗教事务 宗教工作 宗教信仰自由 依法管理 新中国 邪教组织 根本 境外 实行 制度 |
On the Necessity of Administrating Religious Affai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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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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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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